1. 申請人需填妥申請表格 ID 995A,其保證人則需填寫申請表格ID 995B。有關申請表格(ID 995A及ID 995B)可向下列辦事處免費索取 :
a. 入境事務處總部;
b. 入境事務處各分處;
c. 中國駐海外大使館及領事館;及
d. 香港特區政府駐外辦事處。
2. 如欲申請來港就讀,申請人必須提名一名本地保證人。本地保證人可以是取錄申請人的院校或個人。 如保證人是個人,應符合以下條件:
a. 年滿18歲或以上;
b. 為真正居港的香港居民;
c. 熟悉申請人;以及
d. 有經濟能力負擔申請人的生活費及為其提供住宿。
此外,申請人如不足18 歲,其父親或母親必須授權保證人或在港親友作為申請人在港監護人,並提交由父/母及在港監護人雙方簽署的同意書 。
3. 申請資格、審批時間、繳付費用及遞交方法請參閱入境事務處網頁。
4. 如欲本校作為本地保證人,請與本校辦事處聯絡,本校會有專人跟據個別事件獨立處理。本院作為學生本地保證人,學生需先繳交$5000作保證金。如學生簽證申請遭入境事務處反對,當中$2000可退款項目退還學生 [但如學生簽證申請失敗之原因為申請人的疏忽(例:未能提供合乎要求的財務證明, 未能於限期前提交有效文件等),本院將不作任何退款]。